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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玉湖湾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5-31 18:52 发布单位: 机关第二幼儿园 浏览量: 876 【公开】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下属的全日制公办园,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G34792006P。机关二幼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1008元/月,伙食费4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由中国银行托收。

玉湖湾幼儿园是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于2013年2月开办的第一所分园,现为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分园,与园本部实施一体化管理。幼儿园位于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是玉湖湾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4个小班。

(备注:中班、大班学位已满,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宝安  西乡 街道玉湖湾花园小区 福中福社区 劳动社区 盐田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1.申请人使用招生系统报名:

1)时间安排:6月3日9:00-6月16日18:00

注:招生系统将于61618:00关闭,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系统网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xqzsjz

3)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系统二维码:

御湖湾二维码.png


   2.使用招生系统报名有困难的申请人,幼儿园可指导或协助使用招生系统填写信息。

注:招生系统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3个幼儿园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二)幼儿园材料核验

时间:622(周六)

地点: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

选择玉湖湾幼儿园为第一志愿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幼儿园通知)到玉湖湾幼儿园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含系统导出的学位报名申请表和承诺书)。幼儿园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祖辈房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无房产证明在宝安有两个打印点,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及孩子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必须在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本园采取“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2.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小区无房租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招生范围内自购房

第六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范围内自购房

第七类:非深户籍、招生范围内自购房

(四)查看录取结果

1.时间:71717:00

2.查看方式:将在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幼儿园大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新生注册

1.时间:724

2.地点: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

3.注意事项:已被录取的幼儿未按时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温馨提示

―)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关于“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说明:

“类型优先”甲第三志愿填报A园,乙第一志愿填报A园,A园在录取时以类型优先,甲和乙谁的类型靠前,就先录取谁。

“遵循志愿”甲第一志愿填报A园,第二志愿填报B园,第三志愿填报C园,如果甲同时满足三所园录取条件,则被填报的第一志愿A园录取。填报的三个志愿中,如未达到A园类型录取条件,但满足B园、C园类型录取条件,根据甲填报的志愿顺序(第二志愿),将被B园录取。

(五)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幼儿园不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六)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

2024531

 

咨询电话: 0755-27829322  黄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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