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关于
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部分固定资产,为2012-2017年购置,共50件,原值257072.20元,其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50件,原值257072.20元。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李艳婷
联系电话0755-27828040
特此公示!
附件: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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